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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软件类服务项目采购与招投标操作细则(试行)

日期:2021-05-20点击:

 

第一条本操作细则旨在为学校具体执行部门采购与招投标软件类服务项目提供指导。

第二条 本操作细则所有原则遵循《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校发﹝2020﹞24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 软件类服务项目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软件服务采购对象,即通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为学校提供服务的项目,一般通过校外网络平台上通过专有账号或者授权给学校提供所需的信息服务,软件服务本身不具备资产属性。(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本身属于软件类货物)。

第四条 软件类服务项目采购与招标的用户单位(部门)负责对拟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服务水平、市场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准确掌握采购项目的更新发展情况。根据调研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采购需求,使采购标的真正满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需求。负责提供技术参数(附件2)、市场调研表等(附件4),参与并监督项目合同执行等事项。

第五条软件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程序:

1. 在预算内经费,经费开支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用户部门(学院或者机关)负责人及经费来源部门签批软件服务项目审批表(附件1),用户部门按照申请的技术参数自购,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附件5);

2.经费开支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用户部门提供党政联席或者专家等类型的议价会议纪要,用户部门(学院或者机关)负责人、经费来源部门与分管校领导签批软件服务项目审批表,用户部门按照申请的技术参数自购,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经费开支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用户部门提供党政联席、专家等类型的议价会议纪要,由分管校领导签批。技术参数(附件2)报送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后,由用户部门组织国资、财务、审计、纪委、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或者聘请专家采取议价方式采购,填写软件服务议价采购表,并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4.20万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用户部门提供党政联席、专家等类型的议价会议纪要,由分管校领导签批,报送给学校审计部门进行核定控制价。其中,80万以下项目由网络信息中心分管领导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组织实施;80万以上(含80万元)项目,由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采购与招标完成后,用户部门根据采购与招标结论提供完整合同(纸质版),由采购部门到党政办盖章,并与中标单位的联系与协调。

第七条采购组织部门负责所采购项目的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以及采购项目的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日起试行。

网络信息中心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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