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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微课录制室使用申报的通知
2021-01-11     (点击: )

 

各学院(部):

为方便广大教师录制教学视频,统筹、有序地使用微课录制室,特启动2021年春季学期微课录制室使用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本次申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一《微课录制室申请指南》;

二、申报时间:2021120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微课录制室无桌椅,不能带学生上课;

2.申报的录制时间须为正常上班时间。若申请录制时间发生冲突,我中心将按申请表递交的先后顺序安排;

3.请大家仔细审核申请时间,本次申报录制时间一经确定,我中心原则上不接受中途变更及补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一:《微课录制室使用申请指南》

附件二:《微课录制室使用申请表》

 

 

网络信息中心

2021111

附件【附件一:微课录制室使用申请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微课录制室使用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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